账号:
密码:
PO18文学 > 奇幻玄幻 > 人间仙朝 > 第15章 吏!
  公堂之上,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堂下那对父子的身上。
  李家,已经低头认栽,献上了五万两白银的“赔罪之礼”。
  现在,轮到陆家了。
  陆远心中忐忑,他一生清廉,不懂官场机变,只觉得能洗清冤屈,带著儿子平安离开,便已是邀天之倖。
  张承志端坐堂上,目光缓缓扫过陆远那张苍白而倔强的脸,又在他身后那个平静如渊的少年身上,停留了片刻。
  他清了清嗓子,威严的声音,再次响彻大堂。
  “肃静!”
  他先是看向陆远,语气中带著几分官方式的惋惜。
  “前任广陵县令陆远。”
  “你为官清廉,刚正可嘉,这一点,本官有所耳闻,百姓亦有公论。面对李家侵占河道之举,你能挺身而出,恪尽职守,其心可嘉。”
  张承志先是肯定,紧接著,话锋一转。
  “但……”
  “你行事確有不周,过於刚硬,不知变通。以至激化矛盾,引得都察院御史插手,造成如今广陵县人心惶惶之局面,亦有失察之责。”
  这是敲打,既是说给陆远听,也是说给满堂的人听——我张承志,是公正的,不偏不倚。
  “不过……”张承志的语气又缓和下来,“念在你於天牢之中,饱受牢狱之灾,身心俱疲,亦算是受了惩戒。加之本官查阅卷宗,发现此案,所谓的『贪墨』之罪,证据严重不足。”
  他的声音,陡然拔高了几分,目光如有实质般,扫过堂下的李正源,继续对著陆远说道:“只是弹劾你的,乃是都察院的巡查御史,其判词,代表的是朝廷监察之威。本官虽为郡守,也无权直接推翻御史的定论。”
  更新不易,记得分享101看书网
  听到这里,陆远和堂下百姓的心,都猛地向下一沉。
  然而,张承志话锋一转:“但是!本官身为一郡父母,亦有为治下官员澄清冤屈之责!既然此案证据不足,本官,便会亲自修书一封,以东山郡守府之名,將此案的所有疑点,发往神都,呈递都察院,申请——覆核重审!”
  “轰!”
  这话一出,不亚於一颗惊雷在公堂炸响。
  申请覆核重审!
  这代表著什么?
  这代表著他张承志,要为了区区一个陆远,去公然质疑一位巡查御史的判决!去主动招惹都察院这个庞然大物!
  他这是在用自己的官声和前途,为陆家背书!
  张承志说著,目光不著痕跡地瞥了一眼陆青言,眼中的欣赏与示好之意,浓郁得几乎要溢出来。
  陆青言心中一凛,瞬间就明白了郡守大人的意思。
  他这是在告诉自己:小子,看到了吗?
  为了你,本官不惜去捅都察院这个马蜂窝!
  这份人情,你欠下了!
  日后,你可要好好地,给本官当牛做马,把这份人情,百倍千倍地还回来!
  “在都察院的覆核结果下达之前,”张承志的声音,再次响起,“陆远,可暂且出狱。但不得离开广陵县范围,隨时等候传唤!”
  这已经是张承志在他职权范围之內,能给出的,最好的结果了。
  陆远闻言,激动得浑身颤抖,他再也支撑不住,“噗通”一声跪倒在地,声音哽咽,老泪纵横。
  “下官……不,草民陆远,叩谢郡守大人!谢大人冒著风险,为草民申冤!此等大恩,草民……没齿难忘!”
  “起来吧。”张承志伸手虚扶了一下,脸上的表情,又恢復了那种不怒自威的平静。
  他处理完陆远的事,目光转向角落里那个瘫软如泥的胖子,钱炳坤。
  张承志的眼神变得有些玩味,他冷冷地说道:“钱县令。”
  钱炳坤一个激灵,连忙磕头:“下……下官在!”
  “你身为一县父母,却对治下如此重大的水利隱患一无所知,险些酿成滔天大祸,此乃重罪!”
  张承志的声音里听不出喜怒。
  “虽说你上任时日尚短,情有可原,但失察之罪,不可不罚。本官会亲自修书一封,上呈吏部,將今日之事原原本本奏明,至於吏部如何评判,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。”
  这番话,听著是公事公办,但其中的敲打之意,谁都听得出来。
  张承志没有权力直接罢免钱炳坤,但他可以上书“告状”。
  这一状告上去,钱炳坤的前途,基本也就完了。
  但“暂时”,他还得坐在这个县令的位置上。
  而这,正是张承志想要的。
  处理完钱炳坤,他的目光,终于越过了陆远,落在了那个自始至终,都给了他太多惊喜的少年身上。
  “陆青言。”
  他缓缓地念出了这个名字。
  陆青言上前一步,躬身行礼:“学生在。”
  “你一介白身,却心怀社稷。”张承志的声音里,终於带上了一丝毫不掩饰的欣赏,“在此次事件之中,你能不畏强权,陈清水利弊案,为本官分忧,为朝廷挽回巨额损失,可谓有大功。”
  他顿了顿,声音陡然拔高!
  “如此良才,若埋没於乡野,岂非是本官之过,朝廷之失?!”
  “本官,爱才,惜才!”
  “今日,本官便在此,以东山郡守之名,特此任命你为——”
  所有人的心,都提到了嗓子眼。
  李正源的脸色,瞬间变得比锅底还要黑。
  钱炳坤的脸上,更是写满了绝望。
  “——广陵县典史!”
  “主理一县之刑名、治安、民生诸事,望你克己奉公,不负所望!”
  此任命一出,满堂皆惊。
  典史!
  这官职品级虽不高,仅仅是从九品,乃是一县主官的佐贰官。
  但是,在大夏王朝的官制中,典史却是一个极为特殊的职位。
  他不由吏部任命,而是由各郡郡守直接签发委任,在地方上权力极大。
  他主管一县的“三班衙役”,也就是捕快、皂隶、禁卒,掌管著一县最直接的暴力机关。
  同时,他还负责审核刑名案件,稽查地方治安,甚至连民间的户籍、田亩、赋税等事务,他都有权过问。
  可以说,县令是一县之长,是决策者。
  而典史,就是这一县之地,最强有力的执行者,是县令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。